重要信息!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竟然能给农民带来这么多好处!
信息发布者:武跃文 2017-12-07 21:21:55 转载
随着 十 九 大报告的公布,这个争论尘埃落定。习 近 平 总 书 记在 十 九 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苏州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副教授徐文华用“定心丸”形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这句话。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8年
据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目前包括两轮:
第一轮,1984年至1998年
根据《中 共 中 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承包期不低于15年;
第二轮,1999年至2028年
1997年,中 共 中 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通知》,要求在第一轮承包15年的基础上,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开启我国农村土地的第二轮承包。
根据此次 十 九大报告,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将由2028年延长至2058年。
“再延长30年,(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期不变,对稳定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有长期意义。”徐文华告诉记者,大多数农民盼望政策稳定,不希望政策多变,中 央作出这个决策也是适应了农民的需求。
更放心——农民种地更爱惜
在城市化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研究土地资源管理的华中农业大学副教授张军肯定“延长30年”带来的好处。今年7月,他在湖北某县调研农地产权与农户施药行为的关系时发现,如果农地产权期限短,农民会加剧对土地的使用,不重视土地的休养生息,相反,在拥有稳定而长期的农地产权的地方,农民更愿意采用生物农药、农家肥等方式耕种土地,减少化肥的使用。
更有劲——农民种地信心提升
另一个好处则体现在农业经济上,随着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的信心也被提振起来。在张军看来,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对农民来说,延长30年的承包期,可让他们根据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规划自己的农业经营行为,“比如,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对农地进行更多的保护利用,这种长期行为也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更值钱——农民土地流转回报更高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教授陈银蓉感到高兴:农民对土地产权有了明确的预期,有助于形成农村土地市场。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更高,那么,他们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回报往往更高。对于农业企业来说,他们也会更放心大胆地与农民交易。
张军也认为,种田大户或农业企业需要土地的时候,可以与农民签订合同,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土地、集中生产,从而可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在我国这个农村人口占总人口将近一半的大国,在这段承包期内,作为承包方的农民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自身出现不同情况,譬如户口外迁,土地毁损等,土地会如何处置?而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迁出农村户口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收回承包地情况
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期内,不能再获得了)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譬如自愿退出承包地或者土地被征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地毁损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生不增地、死不减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这就是死不减地,除非全部死亡,则会收回村集体。
而对于新增人口,可以分配这三种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不过在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下,这三种地少之又少,所以才有增人不增地的说法。外嫁女可拥有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确定承包关系得拿这个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 政 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流转有规定
现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的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但这个流转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首先要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每个省份都有相关的标准合同范本,不能出现口头协定,简易合同,隐患较多;其次,土地性质要搞清楚,不可随意使用。基本农田不能种树,不能搞非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不能在农用地上进行等一系列问题;最后,流转年限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超期便无效。
来 源丨人民日报、中青报
点赞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